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4)
- 海神律所
-
0 次阅读
-
0 次下载
-
2022-03-20 10:02:07
文档简介:
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(4)(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)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:出让方:中华人民共和国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市(县)土地管理局(以下简称甲方);法人住所地,邮政编码。受让方:(以下简称乙方);法人住所地;邮政编码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(出租;抵押),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。
评论
发表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