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艺器材租赁合同
- 鹏城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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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1-02 19:22:15
文档简介:
演出租赁合同承租方(甲方):出租方(乙方):庆阳梨园春演艺公司单位名称:单位名称:地址:地址:庆阳市解放西路负责人:负责人:杨振华电话:电话:15339467069因甲方演出需求,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明确甲.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,经双方协商一致,签订本合同。第一条:租赁设备概况设备的名称见附表租赁用途:宁县文体广场汇报演出【热土】。使用时间:2014年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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